7月2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被告人沈东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4月28日,大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赣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的一则线索通报,发现大余县新城镇网民沈东海管理、维护手机网站“都市娱乐网”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要求大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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