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国标影响,北京等城市电动自行车市场出现普遍缺货现象。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需纳入产品目录,未纳入的不得销售和登记。
同时,自本月起,针对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和电气系统的国家标准实施,旧标准产品禁止生产销售。
导致缺货的原因在于企业未能及时完成强制性产品认证。
浙江一家知名电动自行车企业负责人表示,因相关机构受理检测认证时间较晚,导致生产受阻,上市时间将推迟。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需满足以下要求:
- 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
- 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
-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 电池标定电压小于或等于48伏
- 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 通过3C认证
尽管有人认为新国标限制过多,但专家强调其必要性,原因是电动自行车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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