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深圳将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办法》规定,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的,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 1000 元;此外,被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的家庭,可获得通报表扬并补助资金 2000 元。据了解,深圳各区财政每年将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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