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乡村振兴”农业是开展相互保险最好的场景之一,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在此领域积极尝试,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满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积极探索相互保险在国计民生领域的发展模式。通过受托管理“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项目,众惠相互充分发挥自身在相互保险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相互保险在“三农”领域的创新实践,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专业赋能,提升农村互助保险社管理水平
2018 年,众惠相互正式受托管理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面对农村互助保险社在经营管理上的诸多挑战,众惠相互凭借自身在相互保险领域的深厚知识储备、丰富经验积累以及专业能力,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不增加额外投入的前提下,众惠相互利用其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势,对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优化。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运营流程,众惠相互帮助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走上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众惠相互的加入,不仅提升了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的经营管理能力,还通过相互保险机制实现了资源的精准投放和杠杆效应。这一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农村互助保险在资金和资源利用上的难题,为农村互助保险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通过优化运营规则和产品迭代,该项目大幅提高了互助保险的覆盖率,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全面、更有效的风险保障。
服务民生,助力农村共同富裕
众惠相互在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项目中的实践,充分体现了其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使命担当。通过建立覆盖全辖的民主自治体系,众惠相互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使村民真正参与到互助保险的运营和管理中来。这种民主自治的管理模式,不仅增强了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还有效减轻了农村农民的经济负担。
截至目前,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已覆盖当地 20 个村,整体参保率超过85%。这一高参保率的背后,是众惠相互通过提高保障覆盖面、丰富保险产品类别、提升保险互助社管理水平以及增强服务意识等多方面努力的结果。通过多措施并行,众惠相互使居民参保率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为实现农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践行相互保险理念,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众惠相互还充分发挥相互保险机制的优势,有效解决了政府补贴类政策性保险市场化运行的难题。通过精准评估风险、有效防范风险、专业管理风险,众惠相互为国家重点关注的农村农民群体提供了高质量的保险服务,切实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项目的成功,离不开众惠相互对相互保险理念的深入践行。在项目中,众惠相互每年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报运营情况和运营决策,征求社员对办好互助社的建议,实行社员民主管理。这种民主管理方式,不仅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还确保了互助社的运营决策能够充分反映社员的利益诉求。
每年度产生的盈余,众惠相互会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积累亏损,向社员分配红利和积累。既保障了互助社的可持续发展,又让社员能够分享互助保险带来的红利。在赔付环节,每次赔付金额由理、监事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互助社与各村级互助社风险共担,根据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分摊。这种风险共担机制,充分体现了相互保险“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核心理念,实现了会员的“共建、共治、共享”,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大局赋能。
众惠相互在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项目的成功实践,充分展示了其在相互保险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通过专业赋能、服务民生和践行相互保险理念,众惠相互不仅提升了农村互助保险社的管理水平,还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未来,众惠相互将继续从农民需求出发,利用创新技术手段对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同时在运营管理上更加专业化,推动慈溪农村互助保险社实现永续经营。众惠相互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为实现农村共同富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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