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揭露了一起因情侣分手引发的悲剧案件,令人唏嘘不已。
阿强与阿娟相恋后,一同租住在太原。在共同生活期间,这段感情却矛盾频发。阿娟多次向阿强提出分手,而阿强为了挽留这段感情,竟采取自伤自残这种极端的方式。他不仅让阿娟用一次性筷子划伤自己的胸部,还让阿娟用点燃的一次性塑料勺以滴烫的方式,烫伤自己的腹部和腿部。经专业鉴定,这些伤害均构成了轻微伤。
然而,阿强的这些自残行为并未能让阿娟回心转意。6月5日22时许,在该出租房内,阿娟再次向阿强提出分手。这一次,阿强依旧试图用头撞墙的方式来挽留阿娟,嘴里还说着“宝宝你要不打我吧”。此时,阿娟对阿强的行为早已反感至极,她厌恶阿强自残,更嫌弃他嫖娼、说谎等种种恶习,厌恶感达到了顶点。在听到阿强的话后,她一时冲动,双手抓住阿强的头发,将阿强的头部狠狠撞击墙面四、五下。随后,阿强再次用头部撞击墙面数下,之后便倒地昏迷,口鼻也开始流血。
看到这一幕,阿娟才如梦初醒,急忙寻求邻居帮助并拨打120,将阿强送往医院抢救。但遗憾的是,阿强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阿强系头部与接触面较大且平整的钝性物体多次作用,导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阿娟在供述中表示,自己本来就特别反感阿强自己打自己,再加上那些让他厌恶的行为,当时心里一急就做出了冲动的举动。而在案件审理阶段,处于羁押期间的阿娟又因琐事与同监室人员发生矛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一人轻伤(二级)。
最终,原判认定阿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阿娟不服上诉,但山西高院经过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也警示着人们在处理感情问题时,要保持理智,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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