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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相当于一个月白干了。这个被称为“互联网垄断第一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阿里第一时间回应,“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态度端正,“立正挨打”。
告别野蛮生长的年代。在搜索栏里搜索“反垄断”,出现在首位的便是“微软反垄断案”, 又称“微软反托拉斯案”,指1997年10月开始微软涉及的一系列反垄断案件,这开启了美国对互联网巨头的反垄断历史。2014年10月,历时4年的“3Q”大战最终落下了帷幕。腾讯与奇虎360之间的诉讼战,也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首起反垄断案。从那时至今,中国的互联网未曾出现同量级的反垄断案件。
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三家企业未履行其依法申报股权收购的义务,均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行为。
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要加大对互联网巨头涉嫌垄断的调查和监管。消息一出,港股互联网巨头股价集体大跌,当天美团跌超10%,京东跌超8%,阿里跌超5%,第二天美团、阿里、京东均跌超9%,腾讯跌超7%。
11月10日,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线上购物节大戏即将上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旨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引导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促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
11月11日消息,双11当口,港股电商互联网股今日全线低开,截至发稿阿里跌7.4%,京东集团跌6.1%,腾讯控股跌4.7%,美团跌4.9%。昨天,市场监管总局10日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监管。而“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正是近几年深受消费者吐槽诟病的互联网大平台毛病。征求意见稿提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今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对大数据杀熟以及二选一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于11月26日上午九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
3月28日,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腾讯公司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即使两个魔鬼一块跳双人舞,也比一个天使跳独人舞更加起劲。”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在首届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上,如此强调竞争的作用。这与互联网行业流行的一个论调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