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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网络平台致用户信息泄露或担刑责

2019-10-25 15:01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10月25日 消息: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今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解释》根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不同情形,对其入罪标准作了明确。其中,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均被纳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

此外,鉴于网络犯罪相当程度存在再犯现象,《解释》专门规定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犯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和禁止令,即“对于实施本解释规定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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