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7月19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交人大审议,明确提出,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条例草案》规定,居住小区在满足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可将配建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国家机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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