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推文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与讨论。据该博主透露,其将原价4元(成本3.4元)的蜜雪冰城柠檬水加价至6元出售,在3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共卖出98杯(其中包含自饮的2杯),最终获利254元。
针对这一情况,5月20日,蜜雪冰城客服作出回应,表示已记录下相关情况,并将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后续会安排专人核实是员工出店售卖还是他人转卖。
关于提高价格转售的行为,律师认为,蜜雪冰城将产品售出后,购买者就拥有了产品的处置权,品牌方无权对转卖行为进行约束。倘若品牌方限制转售价格,那么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关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定。
此外,对于转卖者摆摊时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的行为,律师指出,其主观目的大多是为了表明产品来源,并非恶意侵犯商标权。只要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且合理使用标识,通常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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