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3 月,国务院批准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允许开展CDR试点。意见指出,试点企业应当是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 2000 亿元人民币。同时,该意见还特别强调了新经济公司的概念,综合市值和范畴,符合条件的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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