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 > 关键词  > 论坛最新资讯  > 正文

电子论坛和留言板如何进行专项备案

2007-08-31 15:59 · 稿源:月光博客

《电子论坛和留言板如何进行专项备案》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国家通信管理审批或专项备案,不得提供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含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论坛和留言板是带交互性质的电子公告服务,需要到当地公安局的网监分局进行专项备案,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其中《计算机安全员证书》需要到“信息安全协会”进行安全员培训,一般是3天时间,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考试通过后,“信息安全协会”会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同意颁发《计算机安全员证书》...

审核通过后,备案的用户要注意查收公安局核发的备案图标及备案证书(其中备案图标通过电子邮件发放,备案证书通过邮政速递发放),收到后要及时将备案图标置于网站首页的下方,至此,备案工作完成...

......

本文由站长之家用户“月光博客”投稿,本平台仅提供信息索引服务。由于内容发布时间超过平台更新维护时间,为了保证文章信息的及时性,内容观点的准确性,平台将不提供完整的内容展现,本页面内容仅为平台搜索索引使用。需阅读完整内容的用户,请联系作者获取原文。

举报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今日大家都在搜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