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驻马店发生了一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家庭赡养纠纷。钱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年逾七旬的母亲育有两子三女,原本应享受子女尽孝的晚年生活,却因三年前选择再婚,遭到了大儿子的拒不赡养。
据悉,钱女士的母亲在父亲去世后独自生活多年,为了有个伴儿并减轻子女负担,老人做出了再婚的决定。然而,这一选择却引发了大儿子的强烈不满,他认为母亲再婚“有失脸面”,甚至以“嫁出去就是别家的人了”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责任。面对母亲的病情,大儿子更是冷漠表示:“她嫁给别人了,就该别人养!”
此言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谴责。调解员小莉在现场怒斥大儿子:“她生你养你,你赡养她天经地义!怎能因母亲再婚就推卸责任?”小莉的言辞犀利,直指问题核心,引发了现场观众的强烈共鸣。
在社会的舆论压力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大儿子最终态度有所软化。经过协调,他同意在母亲病好后将其接回家中赡养,这一结果也算为这场纷争暂时画上了句号。
然而,此事件所暴露出的家庭伦理和社会问题却值得深思。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而消除。大儿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触犯了法律底线。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尊重和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论家庭内部有何种矛盾和分歧,都不应成为忽视或拒绝赡养父母的借口。希望这起事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反思,共同营造一个尊老爱幼、和谐美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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