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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谈顺风车算不算网约车 称顺风车应不以盈利为目的

2020-11-20 11:34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0日 消息:据交通运输部消息,近日,有网友向交通运输部提问称“顺风车算不算网约车,要不要办网约车资格证等?像我上班路程三十公里,要是能顺个车费,能减轻不少生活压力的。”

对此,交通运输部回应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交通运输部表示,这里所称的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早在2018年交通运输部就曾表示,顺风车和网约车是不同性质的出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合乘双方等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

2019年11月28日,滴滴顺风车宣布正式在哈尔滨、太原、常州3个城市上线试运营。在新的方案中,滴滴将引入失信人筛查机制,并积极探索与第三方信用产品企业合作方式,以便进一步提升用户准入门槛。

对此,交通运输部表示,驾驶员所从事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要对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有一定限制。鼓励有条件的平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顺风车业务,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至少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平台公司必须严守安全底线。对上线车辆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要做好审核和动态监控,保护好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二是要符合顺风车本质。必须是以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拟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驾驶员所从事顺风车行为必须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与搭乘人员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三是平台公司不能以顺风车名义提供非法网约车服务。顺风车应按照各地有关规定,对每车每日的合乘次数有一定限制;

四是平台公司要快速响应处理乘客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并要承担安全事故先行处理责任,保障驾驶员和搭乘人员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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