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眉山发生一起因遗产继承引发的家庭纠纷。邓某去世后留下80余万元存款、一套房产及部分股份,其子小邓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一传统观念为由,私自取出父亲银行卡内全部存款,试图独占遗产。此举引发妹妹小兰强烈不满,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小兰与母亲共同将哥哥及奶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邓某生前未订立遗嘱,其遗产范围包括存款、房产及股权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邓某的遗产部分应由配偶、子女及父母共同继承。法院最终判定,邓某配偶享有诉争财产八分之五的份额(含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得部分),女儿小兰继承父亲遗产八分之一的份额,剩余部分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分配。
主审法官指出,传统习俗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子女继承权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小邓以“出嫁女儿不继承”为由擅自处置遗产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伤害了家庭成员间的亲情。经调解,涉事方最终达成和解,遗产按法定比例完成分配。
法律人士提醒,公民生前可通过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避免身后引发家庭矛盾。同时强调,无论性别、婚否,子女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试图通过传统观念或私下操作剥夺他人继承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规制。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财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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