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一位名叫陈女士的员工称,她于3月6日加入了季小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在工作7天后被指责工作态度不佳,并被要求调整位置和减薪。但由于拒绝接受此要求,公司选择解雇了她。
据陈女士透露,公司在offer中写明试用期薪资为21k,然而实际入职后,签订的合同只有4k基础薪资,其余部分按照约定的绩效发放。但是HR手中却掌握着关于绩效表的信息,后来陈女士找HR索要该表格时,对方态度激动、推诿不愿提供。因为争论视频录制问题,双方产生了矛盾,最终还报了警。
目前,公司只给陈女士发放了1000多元工资(除绩效外为7200元),陈女士的要求是希望得到半个月的工资赔偿,并且公司应该公开发布道歉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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