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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敏洪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 俞敏洪微博全文

2020-06-23 15:22 · 稿源:站长之家用户投稿

6 月 23 日,新东方董事长 @俞敏洪 在个人微博上发布视频发表对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看法。他表示,王正华判 5 年太轻了,但大家骂陈有西大可不必,律师就是全力以赴为自己的雇主来服务的。如果王振华罪名成立就应该重判,尤其他还是知名企业家,我觉得他玷污了企业家的名声。

俞敏洪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

俞敏洪表示,在宋元明清,猥亵儿童几乎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 250 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 20 年有期徒刑。(对猥亵儿童犯罪的惩罚)我们目前的法律太轻了,应该敦促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

俞敏洪说,他个人认为类似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这类案子应该从重处罚,震慑潜在的犯罪者。俞敏洪同时表示,拼命骂辩护律师陈有西,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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