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新规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新规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如分时租赁押金不得超过单车成本的2%。同时,在预存资金上也设置了限制,如共享单车预存资金不得超过 100 元,其他交通新业态不得超过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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