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关键词  > 擅自删差评被罚最新资讯  > 正文

擅自删差评被罚50万!《电子商务法》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18-09-04 15:46 · 稿源:站长之家

图片版权所属: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9 月 4 日消息 据扬子晚报消息,近日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表决通过,并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

据悉,该法规主要针对电商平台存在的“刷好评、删差评、大数据杀熟、网购假货”等问题,出台相关规范,以保护消费者权利。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造成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高将被罚 200 万。

此外,电商平台卖家的行为也被纳入规范管理。电子商务法规定:卖家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刷好评”也被严禁。违反规定者,最高将被罚 50 万。

对于双十一快递拥堵的情况,《电子商务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消费者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举报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今日大家都在搜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