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杭州中院」在公众号宣布小米因侵犯「米家」商标,被判赔偿 1200 万元,并承担维权合理开支 103767 元,两项共计人民币 12103767 元。
昨日晚间,小米官方发表声明,回应了「米家」商标使用权争议案件。小米公司回应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小米公司表示,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 米家」,小米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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