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政府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设立三年过渡期,鼓励用户通过置换、回购、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目前在用的低速电动车。 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停止注册登记低速电
......
本文由站长之家合作伙伴自媒体作者“手机中国”授权发布于站长之家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索引服务。由于内容发布时间超过平台更新维护时间,为了保证文章信息的及时性,内容观点的准确性,平台将不提供完全的内容展现,本页面内容仅为平台搜索索引使用。需阅读完整内容的用户,请查看原文,获取内容详情。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