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短剧行业迎强监管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通知,针对微短剧行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措施,旨在促进行业健康繁荣发展。
分类分层审核制度
根据微短剧的实际情况,将微短剧分为三类: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其他微短剧。其中,重点微短剧需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公示管理,普通微短剧和其他微短剧则分别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上线须持有许可证或备案号
通知要求,所有微短剧在上线前,必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的上线报备登记程序。上线前,需在片头按要求标注许可证号或备案号。
平台责任
网络视听平台对于上线传播的微短剧负有管理责任,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
此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微短剧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化的发展阶段,有利于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保障内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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