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消费者仅退款被判返还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消费者申请"仅退款"而引发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消费者陈某在某网店购买了一款洗衣机罩布,认为该罩布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描述。在与商家协商仅退款未果后,陈某通过平台介入,成功退款20元。
然而,商家钟某认为陈某的退款理由不成立,遂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已退款款项及其他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主张的洗衣机罩布厚度不够,缺乏证据证明,不予采信。而陈某反映的无防雨帘问题,因其下单的产品并非防雨帘款式,该退款理由也与事实不符。
因此,法院判定陈某依据不实理由取得平台退款,违反诚信原则,应向商家钟某返还已退货款20元。
对于商家主张的其他费用损失,因缺乏证据证明应由陈某承担,法院予以驳回。
近年来,"仅退款"漏洞被部分消费者利用,对商家造成损害。为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部分电商平台已采取措施优化"仅退款"机制,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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