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间借贷相关法律和网贷管理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信息中介角色的P2P网贷平台并非网贷借款人,因此出借人在回款出现困难后,起诉网贷平台是无法胜诉的。日前,就发生一起出借人起诉网贷平台败诉的案例,玖富出借人王某诉讼玖富普惠,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经市、省各级法院民事判决败诉后,原告王某不服,向最 高院申请再审,最终仍被最 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经过案件审理,最 高院认为本案审查重点为两点:一是王某与玖富普惠之间是否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二是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经审理各项证据后,最 高院认定,王某和玖富普惠之间并无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意思表示,客观上王某并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玖富普惠,玖富普惠亦无实际出借款项给用款人。因此,玖富普惠平台是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借款信息服务,其与王某之间属于中介合同关系。据上分析,王某主张其与玖富普惠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对于玖富普惠是否应向王某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问题,根据前述分析,玖富普惠与王某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故玖富普惠依法无需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最 高院裁定如下: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
因此,网贷出借人要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就必须针对网贷实际借款人发起诉讼。由于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出借人的正当权益,出借人理应与平台合作法诉借款人,这才是法律认可的维权方式。对于玖富出借人来说,出借人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债权和债权收益权,置换为开放出来的可出仲裁裁决的债权。置换后,出借人可以选择委托律师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自己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什么意思呢?简单来理解,就是出借人可以通过置换债权的形式,获取已经经过法院仲裁程序判决、借款人必须立即还钱的债权。这对玖富出借人而言是一次新的快速下车机会,应当予以把握。
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出借人尽量委托平台方推荐的律所律师,将置换后的已裁决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可以免去相关执行费用。而如果是出借人自己领回已裁决债权,递交法院申请执行的话,则可能产生后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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