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的破局之变:股权收益权转让》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现有的股权众筹的退出途径主要是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和新三板上市退出等...
股权的收益权转让,是在合伙企业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出让人仅将其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
股权收益权转让的可行性在于:第一,众筹项目的股东众多,但每个股东的投资金额很小,因此单个股东在表决中的权力有限,投资者更看重的是项目的经营收益;第二,由于出让股东并没有放弃持股权,约定期限的收益权转让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因而也无须到工商部门变更备案,只要在合伙企业备案转让协议和变更分红账号即可,大大减化了转让程序;第三,约定期限的收益权的估值可以根据众筹项目三个月以上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作参考,扣除贴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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