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起因二胎儿子姓氏问题引发夫妻矛盾,进而闹上法庭的离婚案件。
据悉,李先生(化姓)与张女士(化姓)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年半后登记结婚。2007年,他们迎来了第一个孩子——女儿,女儿随父姓。2019年,张女士作为40岁的高龄产妇,又生下了儿子,儿子随母姓。
然而,平静的生活因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而被打破。李先生表示,孩子随父姓具有社会普遍性,且其父亲生前留下遗愿,认为孙子未随父姓是家族传承的遗憾,希望将孙子姓氏改为父姓。但在与妻子多次沟通此事时,妻子坚决反对,甚至一度携子离家数月,双方为此事争吵不断。李先生提出,若张女士不同意离婚并希望夫妻关系好转,就必须配合变更儿子姓氏。
张女士则有着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双方结婚多年,育有一女一子,感情基础深厚,且从孩子抚育角度考虑,也应维持完整家庭。她回忆,怀孕时丈夫曾承诺儿子出生后随母姓,户籍登记也已确定为母姓,丈夫不应出尔反尔。此外,作为家中独生女,张女士坚决不同意儿子更改姓氏。
法院经审理认为,维系夫妻感情需要双方相互理解、信任、体谅和关爱。在离婚案件中,除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不应准予离婚。李先生与张女士系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婚后近二十年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
关于儿子姓氏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孩子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目前,李先生仍与张女士及两名子女共同生活,孩子们需要父母共同关心照顾,尤其是女儿即将升入高中,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原、被告因儿子姓氏问题长期矛盾不断,甚至提出离婚,导致家庭不稳定,双方都应反思。
鉴于张女士不同意离婚,且李先生未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认为李先生要求离婚的理由不足且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法官表示,希望双方能够深入沟通、交流,共同构建和睦、幸福的家庭。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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