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父亲生前巨额转账引发的家庭财产纠纷案件引发关注。费某乙去世后,其妻子舒某在查询丈夫银行账户时发现,费某乙生前曾向继子费某甲转账累计达233万余元。舒某认为这笔转账未经其同意,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费某甲返还全部款项。与此同时,继子费某甲也基于继承关系将继母舒某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查明,其中205万元被费某甲用于购房等大额支出。法院认为,该部分转账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置,未经舒某同意,遂判决费某甲返还102.5万元,即夫妻共同财产中舒某应享有的份额。
然而,案件进入二审阶段后,法院作出了不同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大额财产的处置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确实需要双方共同同意,但日常小额赠与基于父子关系属于合理范畴。鉴于涉案的205万元属于大额转账,且未经舒某同意,法院最终改判费某甲需全额返还该款项。同时,二审法院还撤销了一审中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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