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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网剧广电备案主体变更 将弹幕划入先审后播

2019-02-15 14:16 · 稿源:站长之家

图片来源图虫:已授站长之家使用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15日 消息:随着网络影视剧的流行,广电总局针对网剧、网络大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包括重点网络影视剧播出前需两次备案并公示;申报获准后才能拍摄;重点网剧需登记演员片酬信息、实际投资等。

近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此外,据《人民日报》海外版透露,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近日发布新规,要求短视频平台将“弹幕”划入“先审后播”的范围,进行“实时管理”。杜绝“低俗暴力”、“丧文化”和“非主流婚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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