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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普状告阿里巴巴 要求停止使用阿里巴巴商标

2007-10-24 08:57 · 稿源:<a href=http://tech.qq.com target=_blank>腾讯网</a>

10月23日消息,“阿里巴巴”商标持有者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将阿里巴巴告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阿里巴巴立即停止使用“阿里巴巴”商标。据悉,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的“阿里巴巴”商标有效期为2000年11月14日到2010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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