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态 > 关键词  > 互联网直播最新资讯  > 正文

网信办:7月15日起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需登记备案

2017-07-12 14:06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7 月 12 日消息 有关部门对网络直播的监管越来越严格,国家网信办今天又发布了《国家网信办开展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自 7 月 15 日起,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此次备案主体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包括开办直播栏目/频道的商业网站新闻客户端),以及其他类互联网直播服务的企业。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中央(地方)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主管主办的相关业务平台不在此次备案之列。

通知要求,各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主动通知本地区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进行备案,明确所需材料、提交形式等要求,提供电子版《备案表》,并督促有关企业在接到通知 30 日内,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场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备案的违法违规企业,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据悉,今年以来, 73 家直播平台被依法依规关闭。网信部门督促各主要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累计封禁 38179 个违规主播账号,将 1879 名严重违规主播纳入永久封禁黑名单,关闭 91443 个直播间,清理 120221 个用户账号,删除 5000 余万条有害弹幕评论,取得显著成效。

举报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今日大家都在搜的词:

热文

  • 3 天
  • 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