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福建省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物权法》对QQ号、邮箱账号这类虚拟财产的属性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那些涉案金额小,甚至无涉案金额的窃用他人QQ号的行为,是否该予以处罚,存在较大争议. 中国站长站(Chinaz.com)讯:不少网友认为,当前窃用他人QQ号、邮箱账号,公开他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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