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了一些河豚鱼干,认为该类食品可能含有毒素,以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款并主张十倍赔偿。海淀法院通报称,原告郑先生诉称,其在某淘宝店以每斤 32 元的价格购买了 130 斤野生河豚鱼干,支付价款及快递费共计 4166 元。郑先生收到河豚鱼干后,经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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