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与女友小花(化名)经相亲结识,恋爱一年后订婚并同居。然而,2024年6月某天凌晨,一场因穿裙子出门引发的风波打破了生活的平静。阿华因小花晚上穿裙子外出与其发生激烈争吵,小花一气之下离开住处。阿华找到小花后,情绪失控对其拳打脚踢。
两人回到住处后,争执并未平息,反而进一步升级为撕扯。阿华强行将小花拖到床上,不仅对其进行言语侮辱,还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之后,阿华带着小花出门购物,回家后又再次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
当日凌晨,小花趁阿华熟睡之际,抓住机会离开房间向房东求救并报警。经鉴定,小花头皮挫伤、体表多处挫伤,所受损伤为轻微伤。事发一周后,阿华在民警电话劝说下,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阿华家属积极赔偿小花损失,共计110000元,其中64000元彩礼款进行了折抵。小花也出具谅解书,对阿华的行为予以谅解。尽管如此,法律的天平不会因谅解而倾斜。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人们,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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