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网络视听收视指标规范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收视指标及计算方法》的公示通知,对网络视听行业的收视指标进行了明确规范。
通知明确规定了用户有效性、有效播放行为判定、统计周期判定、用户数统计要求以及播放行为时长和次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其中,备受关注的网络播放量将迎来统一标准:
- 播放速率小于 3 倍速
- 收视时长大于 3 秒
播放次数统计将基于单次播放次数和其他播放次数相关指标,不含有效播放行为的单次播放标识不计入统计。
此外,指标统计前需进行用户有效性判定,采用异常操作手段播放视频的用户将不属于有效用户,其收视行为也不计入统计。
该规范引发网友热议,认为这将有助于净化网络视听行业,让观众看到真实可靠的收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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