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与直播带货相关的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供应商公司为请某网红为其直播带货,交纳了20万元坑位费,按合同约定,保底销售额应在25万元以上。但直到直播结束,该网红仅为供应商公司完成了3976元的销售额。最终法院判决直播公司退还供应商公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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