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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暴风集团及冯鑫等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19-09-17 16:38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9月17日 消息:今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深交所称,经查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2 月 25 日,暴风集团披露《关于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暴风集团、冯鑫与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浸辉”)于 2016 年 3 月 2 日签署《关于收购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约定在暴风集团全资子公司暴风投资与光大浸辉共同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收购MP&Silva Holding S.A.(以下简称“MPS”)65%的股权(以下简称“初步收购”)后,根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暴风集团原则上最迟于初步收购交割完成后 18 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的收购。因暴风集团未能在 18 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收购所造成的特殊目的主体的损失,暴风集团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述回购协议,暴风集团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鑫,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毕士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冯鑫,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毕士钧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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