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3月24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今日联合宣布,自2016年4月8日起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执行新税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新制明确了跨境电商
......
本文由站长之家合作伙伴自媒体作者“TechWeb”授权发布于站长之家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索引服务。由于内容发布时间超过平台更新维护时间,为了保证文章信息的及时性,内容观点的准确性,平台将不提供完全的内容展现,本页面内容仅为平台搜索索引使用。需阅读完整内容的用户,请查看原文,获取内容详情。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