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职场纠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悉,某集装箱公司生产总监林某与公司员工史某某在楼梯内发生搂抱亲吻行为,随后公司以林某违反《员工手册》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因此产生分歧,最终对簿公堂。
据公司方面称,林某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内对他人有不当行为,并涉嫌利用职权图谋私利,导致史某某得到不正常的晋升和提拔。公司认为林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因此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然而,林某对此予以否认,他声称自己与史某某仅为朋友关系,不存在性骚扰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
在一审过程中,法院认为林某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尽管林某的行为未被认定为性骚扰,但确实属于不当行为,公司依据《员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然而,林某对一审判决不服,随后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公司所称的“林某存在利用职权谋私利行为”缺乏有效证据支持。同时,法院指出,公司所提及的道德行为规范虽为公司文化倡导,但并非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事由,也未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此外,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未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
综合考量各方因素后,二审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撤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责令公司按每年112.8万元的年薪标准补发林某工资,同时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此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为林某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职场纠纷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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