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与红包的区分
在微信中进行经济往来时,大额交易通常通过转账完成,而小额交易既可以通过红包也可以通过转账。然而,大多数人并不区分这两种方式,却忽视了它们本质上的不同。
法庭判例区分红包与转账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判决中明确指出,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截然不同: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属于借贷。
原告刘女士因微信结识周先生,后者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刘女士借款。2020-2021年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红包的方式向周先生转款共计15,669元。但多次催讨未果。
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与。
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本身就带有"赠与"的含义。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的资助,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属于刘女士的赠与行为,周先生无需偿还。
而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900元,并没有证据表明刘女士有意赠与,因此认定为借贷,周先生应予偿还。
微信转账与红包的性质差异
法院指出,虽然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都是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应从微信软件的不同功能及属性上对两种付款性质加以区分。
微信红包设有200元的额度上限,且名为"红包"。根据中国民间习俗,赠送"红包"通常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
微信转账则不具备"赠与"的含义。它只是微信软件提供的一种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因此,在微信中进行经济往来时,务必区分红包与转账的性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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