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4月19日 消息:据江苏高院消息,2021年11月8日,刘某入职一家面包店担任运营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随着短视频平台带货卖货风靡,面包店决定进军抖音市场。作为运营经理,刘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了抖音账户,并办理店铺的抖音认证,绑定18家门店,用于产品的营销。
但是刘某并没有在面包店干太久,2021年12月11日,刘某与面包店协商一致后离职。刘某共在职一个月,期间工资共计一万三千余元,虽刘某催讨过,但面包店并未予以结算。之后几天,面包店工作人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刘某,要求刘某将抖音认证的18家门店全部解绑,或者提供账号密码由面包店操作解绑,否则面包店无法认证新的账户。
12月15日,刘某告知面包店自己已经注销其手机注册的抖音账号,并要求面包店支付工资。面包店表示刘某应“解绑抖音认证门店”,而非“注销抖音账号”。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系运营经理,用自己的手机号绑定了面包店的抖音账号,离职后,未将认证抖音账号解绑交接给面包店,而是直接注销账户,导致面包店在一定时间内不能用该抖音号进行推广营销。而新注册并认证、认领有关账号需要一定的期限,面包店错过了当年的圣诞节营销机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考虑到刘某的过错程度、工资收入等因素,法院酌情认定,刘某赔偿面包店损失2000元,而面包店则应支付刘某工资13793.1元及经济补偿金500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