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晋江原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元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判决书显示,原告晋江公司诉称,其对网络文学作品《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以下简称涉案作品)享有独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被告元聚网络未经原告许可,通过手机软件“追书神器”向公众传播涉案作品,构成侵权等,原告请求判如所请。
法院认为,被告元聚公司通过手机软件“追书神器”传播涉案作品的行为并未经过原告许可,构成侵权。
最终判决,法院元聚公司需赔偿原告晋江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及合理开支43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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