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7月19日 消息:随着电商的快速发展,我国目前已成快递大国。据国家邮政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 6 月快递业务量预计完成 53 亿件,相当于日本 2017 年的全年业务量。为了方便人们接收快递,中邮智递、丰巢、菜鸟、京东、递易、日日顺、云柜等基于物联网的智能快递投递箱应运而生。
据上证报消息,昨日,国家邮政局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同时,《办法》还规定:禁止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通过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该规定将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以下是主要内容:
一是包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办法》根据企业从事的服务环节,将提供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的企业细化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要求运营企业和使用企业具备与快件收寄、投递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规定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符合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二是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办法》规定了收件人的相关权利,以及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使用企业的相关义务。要求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
三是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办法》明确了智能快件箱设置要求,要求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为实名收寄以及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智能快件箱使用要求,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建立管理制度,明确收寄验视、实名收寄、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事项,并规定了运营企业、使用企业不得通过智能快件箱接收交寄物品和投递快件的具体情形。
四是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办法》紧密衔接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了企业在监控设备安装、寄件人身份查验、物品信息登记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细化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并对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设置了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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