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3 月 5 日消息 今日,海淀法院官微公布了一起音乐版权侵权案件,因认为酷我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原创作品,词曲作家李海鹰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将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酷我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支付 13 部作品的赔偿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 13 万元。
原告李海鹰诉称,其系知名词曲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 13 首歌曲的词、曲均为其本人创作,经调查发现,酷我运营的“酷我音乐”、“酷我K歌”未经许可提供该 13 部作品的词、曲在线传播,以及这些作品有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
近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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