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ews互娱6月29日消息(编辑 卡巴哇)鉴于目前市场上对传奇游戏IP的授权存在很多误解和不实消息,娱美德和传奇IP公司基于仲裁案裁决书和此前的相关裁决,发表了官方声明。
株式会社传奇IP(2017年5月23日前为娱美德有限公司,下称“娱美德”和“传奇IP”)作为《Legend of MIR2》(中文版名称为《传奇》或《热血传奇》)的著作权共有人,表示近日收到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作出的由娱美德和传奇IP针对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盛趣游戏有限公司(以上两个被告下称“盛趣游戏”)、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亚拓士”)提起的围绕传奇的《软件许可协议》的仲裁案裁决书(CASE NO.22820/PTA/HTG)。
裁决书中指明,盛趣游戏(当时的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占运营《传奇》PC客户端游戏的权利的全部且唯一来源是2001年与《传奇》著作权人签订的《软件许可协议》(简称“SLA”),而且SLA协议仅限于PC客户端游戏运营的授权,不包含任何其他游戏形式的授权。另外本次新加坡仲裁裁决明确确认了SLA已于2017年9月28日终止,所以盛趣游戏试图通过“传奇世界”的名义授权《传奇》IP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株式会社传奇IP的著作权。
本次裁决书还要求盛趣游戏终止任何形式的《传奇》游戏衍生品的使用和给第三方授权使用的行为。鉴于此前盛趣游戏试图通过“传奇世界”的名义授权《传奇》IP,裁决还明确要求停止以“传奇世界”的名义进行《传奇》IP的授权行为。此外,株式会社传奇IP还将保留追索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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