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界 > 关键词  > 医美最新资讯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将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医美广告

2021-11-02 15:13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2日 消息:今日下午,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

其中,指南指出,针对医疗美容广告乱象,将重点打击下列行为:

(一)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二)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三)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四)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五)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六)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七)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八)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九)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举报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今日大家都在搜的词: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