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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消息,近日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发布公告称,公安机关已完成对投资人身份信息的审核并反馈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投资人可于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提交复核申请。
5月6日消息,日前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发布了最新公告,提醒e租宝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将于5月13日截止。公安机关表示,登记工作是为了确认、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及依法统一处置资产提供参考。
4月2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今日上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系会议召开,会议上通报了e租宝案最新进展,截至2015年12月7日,e租宝总共涉及用户ID901294个,累计充值581.75亿元,累计投资745.11亿元,其中约有15亿元被实际控制人丁宁用于赠予妻子、情人、员工及个人挥霍。
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http://ecidcwc.mps.gov.cn),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近日,e租宝案件被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消息一出,吸引了众多关注讨论,其中e租宝主犯丁宁会被判几年成为热点话题。据悉,有人分析,根据现有法规,丁宁可能最多判只刑10年,罚金最多50万。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2日公布的消息,2015年12月底,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利用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逮捕。
两家公司利用“e租宝”平台,以高利息、高回报等手段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近1800万元投资存款,涉及被害人560多人。近日,林某飞、郭某影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深圳经侦)官方微博发布的《关于“e租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称,深圳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关于此案的最新进展,深圳经侦称已经在调查取证中,请投资者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反映投资情况,协助警方进一步完成追赃挽损工作。
昨日晚间,深圳经侦官方发布的微博,认定e租宝涉嫌的案件种类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月12日消息,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深圳市公安机关已经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