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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擅用吴京肖像被判赔20万 法院:构成肖像权侵害

2022-10-17 16:06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0月17日 消息:近日,吴京与深圳市诚讯创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中山分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吴京诉称,得知被告一深圳诚讯公司与其分公司深圳诚讯公司中山分公司在“拼多多”电子销售平台上大量发布“汽车省油节油神器”、“汽车故障检测仪”等系列商品并配有原告肖像,属于直接将原告作为产品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销售范围极广且销量极高,极易给原告带来诸多风险,致使社会公众误解原告是其产品代言人,对原告的肖像权构成严重侵害。

原告表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姓名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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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深圳诚讯公司、深圳诚讯公司中山分公司未经原告同意,在其主办的拼多多店铺多次使用原告肖像进行店内产品广告展示,深圳诚讯公司、深圳诚讯公司中山分公司使用的图片系原告的个人照,照片展示了原告面部正面形象,具有高度识别性,二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深圳市诚讯创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涉案店铺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吴京经济损失20万元及公证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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