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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网络红包要缴个人所得税?

2015-08-06 16:29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8月6日消息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于7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文件。一时间,各种“网络红包将开征”、“网络红包征税时代已经到来”等消息在网络上热传。

而什么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要缴多少等是网友们最为关注的问题。根据知情人士晒出的通知截图来看,网络红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其实针对的是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其性质为“偶然所得”,按个人所得税税率20%来征收。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红包并不在征税的范畴之内,大家大可以放心。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表态个人之间互发网络红包不用征税,但大家对其网络红包税收新规颇有微词。从网络上大家的评论来看,近9成的网友都认为网络红包征税的做法是与民争利,以后再也不能愉快地玩耍了。只有少数的网友认为企业发奖金是应该收税的。

对此,国家税务局局长王军表示,企业派发的红包带有中奖性质,属于“偶然所得”,采取企业代扣代缴的方式是合理的。依法纳税缴税,本就是每个公民所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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