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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APP向老年人非法集资 红舞联盟相关负责人被判刑

2022-11-10 10:36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1月10日 消息:昨日,海淀检察院官方公布了1例惩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据悉,2014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刘某平先后成立北京红舞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伙同被告人李某鹏等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众筹开发老年人网络社交平台——“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为由,约定8%-14%年化收益率并承诺保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爱好广场舞的老年人公开宣传。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刘某平等人在“红舞联盟”手机应用软件推出聊天交友、舞蹈教学、舞场定位、活动报名、积分换购、推荐抽奖等对老年广场舞爱好者具有吸引力的功能,拉拢老年人下载注册。

同时,在线下通过发放统一服装、组织广场舞比赛、申请万人同舞“吉尼斯”世界纪录、组织用户旅游考察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老年人关注。为拓展吸收资金渠道,刘某平等人吸纳原有社区广场舞队加入“红舞联盟”,将部分广场舞组织者、教学者发展为业务员吸收资金。为解决老年人线上签合同、转账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并规避监管,业务员均在线下与老年投资者签合同收取资金。

法院 法律 判决

至2019年7月,被告人刘某平等人向1200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7亿余元。上述资金被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向业务员发放提成、投入“红舞联盟”应用软件运营以及其他经营项目,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3.3亿余元。

2022年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判处李某鹏等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王某华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同时适用缓刑。一审判决后,刘某平等7名被告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法院表示,这类犯罪以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为引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再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打消老年人警惕心理,极易使老年人陷入骗局。老年人要牢记,任何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高额回报为幌子吸收资金的行为,都是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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