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9 日,天津、海南、广西、大连等 15 个省(市)税局同时发文,于 8 月 28 日起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这意味着,从 8 月 28 日开始,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已经扩展到全国
......
111本文由站长之家用户投稿发布于站长之家平台,本平台仅提供信息索引服务。为了保证文章信息的及时性,内容观点的准确性,平台将不提供完全的内容展现,本页面内容仅为平台搜索索引使用。需阅读完整内容的用户,请查看原文,获取内容详情。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