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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 5月14日 消息:在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和高通苹果一样,延续多年的华为三星专利侵权案最终也以和解告终。双方之间的握手言和被网友戏称为“中国一哥和韩国一哥的和解”。
据央视报道,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长达 8 年的专利侵权纠纷系列案中达成全球和解,目前双方已达成框架性的《专利许可协议》,并将于近日启动各有关案件的撤诉等后续工作。
以下是华为三星专利侵权案详细经过:
2011 年以来,华为公司和三星公司就专利交叉许可问题进行多轮谈判,但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此后,双方先后在我国和有关国家分别提起诉讼共 40 余件。
2016 年 5 月 25 日,华为率先状告三星专利侵权,对外宣布正式在加州北区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2016 年 6 月 27 日,华为以专利侵权为由将三星诉至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其非法使用了华为的4G通讯技术、智慧手机操作功能相关技术。请求法院判令三星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8000 万元及合理费用 50 万元。
2016 年 7 月,三星针对涉案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多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两案并案审理,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作出审查决定,驳回了三星公司的请求,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三星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2016 年 7 月 22 日,三星将华为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索赔1. 61 亿元,比华为此前的索赔金额还多 2 倍。
2017 年 4 月,泉州中原受理的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件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三星公司共计 22 款产品被认定为构成专利侵权,被判赔偿华为 8000 余万元。
2017 年 9 月 30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布八份与三星专利相关的专利无效宣告复审决定。
2018 年 1 月 11 日,深圳中院对其中两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公司侵犯华为的两项专利权。三星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2018 年 4 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三星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第三人华为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维持华为的涉案专利权(专利号:ZL201010104157.0)有效。
二审期间,经广东高院多次主持调解,华为公司和三星公司在专利技术许可谈判中取得重大进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长达多年的专利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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